| 中平 辛己 蕭何註律.申屠嘉檄召鄧通 |
籤詩 | 三千法律八千文, 此事何如說與君; 善惡兩途君自作, 一生禍福此中分。 |
解曰 | 此籤謀事。陰人議論不盡。當以心觀。積善福來。
積惡禍胎。修善避惡。宜自先覺。
婚宜審擇。財未遂。病不防。訟主凶。宜作福。方吉。 |
釋義 | 言吉凶通塞。當遂所占之事。以理推之。
如作善降祥。作不善降殃。所謂此中分也。
求功名者。初未遂。後顯擢。
凡事營謀。有二條路。占者宜審決於善趨惡避。
切莫貪取躁進。大抵先憂後喜也。 |
聖意 | 問公訟。且審理。求財祿。當揣己。
病蚤禳。宜求嗣。婚更審。方吉利。
公審■爭斷
蚤宜嗣■早勢莫使 |
故事 | 蕭何註律▼
漢。蕭何。沛郡。豊人。微時。嘗為刀筆史。
後佐漢高帝定天下。為宰相。以功封酇侯。
漢既一統。以三章之約。非可長治天下。
乃命蕭何註律。使民知所守法焉。 |
占驗 | 一生人場畢。自謂文字得意。占此竟無名。後收原卷觀之。
前場密圈擬元。後場則塗抹不堪矣。此三四兩句之驗也。
又余姑丈。龔慎齊。明經當廩保時。占財氣。得此。
時府試挨保無贄。敬惟院試每人送百文計。文武塗并進。
一生三款。合算得銅錢八千文。籤經之明示。其驗如此。
又(清)光緒。己卯。泉州南臺寺。文會晉江。
邱生帶籤普。在大魁殿用錢卜此。後鄉闈。惟邱生卷八次到取中。
此亦八千文。及與君數字之驗焉。
王錢謹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