礁溪協天廟 公告 中華民國101年2月28日 礁協管總字第279號
主旨:本廟所有,礁溪區忠義段574地號等五筆土地出租作停車場,歡迎合意者投標。
說明:詳「投標須知」。
主 任 委 員 吳 朝 煌
礁溪協天廟停車場出租投標須知
一、招標標的:
(一)、本廟土地礁溪區忠義段574地號等五筆(574地號=67平方公尺;580地號=186平方公尺;581地號=155平方公尺;582地號=490平方公尺;582-1地號=46平方公尺。),計944平方公尺,約285.56坪,扣除他用部份後,約200坪招標出租。
(二)、租賃土地限制設置停車場,租賃期間二年。
(三)、停車場工程設施及管理、維護及其他一切費用,由承租人自行負擔。
(四)、承租人歸還租地時,應以使用時之狀態交付予本廟,不得以附屬設施具有殘留價值,向本廟請求補償金。
二、投標資格:不限,但應提供足以證明身份之文件。
三、押標金:新台幣伍萬元,限現金、銀行本票、銀行保付支票。限投標前交付本廟,得標者移作租約保證金,未得標者無息退還。
四、投、開標:101年3月5日上午10時在本廟投、開標。投標應使用本廟制定標單,填寫完整並加蓋印章後提交本廟。
五、決標:在底價以上之最高價得標為原則。
六、簽約:
(一)、決標後七日內在本廟簽訂合約。
(二)、合約書草案如附件。